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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22-02-10 | 點閱數: 154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2 月 8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10008188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修正條文 1 份供參,本修正案內容刊載於總統府網站/總統府公報/公報查詢/公報內容第 7584 號( https ://http://www.president.gov.tw )。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22-02-10 | 點閱數: 179
一、依據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111 年 1 月 28 日院臺聞字第 1110162976 號函辦理。 二、為讓全民共享經濟成長果實,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除勞工基本工資第 6 度調升外,軍公教人員(含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亦調薪 4%,為 25 年來最高調幅,盼進一步帶動民間企業調薪;行政院特策製旨揭說明資料,請協助推廣運用,電子檔請至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政策與計畫─政策櫥窗」項下下載。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22-02-09 | 點閱數: 156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 年 1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110010846 號書函辦理。 二、澎湖縣政府 111 年 1 月 26 日府人考字第 1111400374 號函諒達。 三、查旨揭性平法第 15 條第 5 項、同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受僱者陪伴其配偶產檢或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 7 日;除陪產檢於配偶妊娠期間請假外,受僱者陪產之請假,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 15 日期間內請畢。聘僱人員亦為性平法適用對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刻正配合性平法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相關規定,於前開給假辦法修正發布前,聘僱人員陪產檢及陪產假請依修正後性平法相關規定辦理。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22-01-27 | 點閱數: 679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 年 1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1100108421 號書函轉准勞動部 111 年 1 月 18 日勞動條 4 字第 1110140031D 號函辦理。 二、檢附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 1 份供參。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22-01-26 | 點閱數: 374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 年 1 月 20 日總處資字第 1115000021 號函辦理。 二、本次上線 3 項系統均以使用者導向優化操作介面,採用響應式網頁設計( RWD )並支援跨瀏覽器,於不同尺寸之螢幕裝置(如電腦、平版、手機等)使用均能自動調整網頁內容,提供使用者最佳瀏覽畫面。另 eCPA 增加臺灣行動身分識別( Taiwan FidO )登入功能,支援行動裝置生物特徵驗證機制;待辦系統(原舊版 eCPA-待辦事項下線停用)則自動介接本總處人事作業各應用系統訊息,增加自行設定電子郵件通知及以行事曆顯示等功能。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22-01-26 | 點閱數: 365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22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10008889A 號函辦理。 二、查性工法第 2 條規定:「(第 1 項)雇主與受僱者之約定優於本法者,從其約定。(第 2 項)本法於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亦適用之。但第 33 條、第 34 條、第 38 條及第 38 條之 1 之規定,不在此限……。」據上,自 111 年 1 月 18 日起,現行相關教師法規如有與旨揭性工法及其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及勞動部補充函釋規定等未盡相符者,於教師請假規則修正前,各學校得逕依性工法相關規定辦理,即教師如有陪伴其配偶妊娠產檢、分娩之事實及需求,得依性工法第 15 條之規定請陪產檢及陪產假 7 日,並得以時計;至教師之產前假日數,則仍依現行教師請假規...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22-01-25 | 點閱數: 225
本校何佩玲教師父親不幸於本(111)年 1 月 23 日仙逝,將於 1 月 29 日(六) 下午 15 時 30 分假菊島福園『慎終堂』舉行公祭,請同仁撥冗前往弔唁。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22-01-25 | 點閱數: 370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18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00151132B 號函辦理。 二、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第 18 條第 2 項規定:「教職員任職滿 15 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一、出具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以下簡稱合格醫院)開立已達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所訂半失能以上之證明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二、罹患末期之惡性腫瘤或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稱之末期病人,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三、領有權責機關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永久重大傷病證明,並經服務學校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 四、...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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